诗潮流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7544|回复: 14

[公告] 《诗潮流文学论坛》论坛管理办法(2017试行办法)

[复制链接]

308

主题

7147

帖子

1万

积分

站长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313
发表于 2017-12-27 14: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潮流文学论坛》论坛管理办法(2017试行办法)
诗潮流文学论坛服务宗旨:发现新人,扶持新人。

没规矩不能方圆,为了加强对《诗潮流文学论坛》论坛的管理,有利于论坛的长远发展,使管理工作透明化、条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论坛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管理层
  管理层成员
站长:李哲夫
副站长:
主编:李哲夫
副主编:庞华, 且行且品, 老白
现代诗歌版论坛版主: 佳佳, 秋月枫, 冷万国, 庞华, 王小毛, 若瑜, 且行且品, 微珺卿, 西海, 老白, 梅山子, 李哲夫
散文诗版主:渝北阿秀, 老白, 佳佳, 徐彪, 田卫社, 秋月枫
散文、小说、随笔版主:渝北阿秀, 何玉忠, 秋月枫,古剑、 河南朵多
美术、书法、摄影版主: 老白, 佳佳, 渝北阿秀
古诗新韵版主: 苏小青, 浅醉闲眠, 黑客

管理员:诗潮流文学论坛
首席版主:
超级版主:
(二)管理员分工:
◆李哲夫:主持论坛全面工作
(三)首席版主或超级版主分工:
◆主持现代诗歌版的全面工作。

第一部分:注册会员管理

    诗潮流文学论坛》为公共论坛,欢迎您加入本论坛,并参加交流和讨论,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
      对注册会员的管理,严格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执行。
        对本论坛注册会员的管理及论坛免责条款: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不利用本论坛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3、 遵守本论坛所有协议、规定、程序。
  4、 特别提醒:注册会员不得传输、储存、发布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淫秽性的信息;不能传输,储存、发布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不能传输,储存、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也不能传输,储存、发布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信息。
  本站有权对发表在论坛的作品进行整理、编辑或选用。所有注册者同意授予我站在全国范围内自行出版或者再许可第三方出版其作品的专有使用权。  
    本站管理者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论坛中的任何内容;本站保留取消ID及封锁IP的权限(但一般先采取警告并说明理由,除非很严重的问题),并且不需要说明理由;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
  5、所有会员在本站的发言均属个人行为,不代表本论坛立场。会员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个人行为而导致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会员个人承担。本论坛不对错误本身以及错误所引起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或连带责任。
    6、为节约网络资源,方便他人浏览,发帖时请根据帖子内容和相关规定选择相关的主题论坛;同一内容的帖子勿在本论坛两个以上栏目重复发表;每人每天在现代诗歌、散文诗、诗歌评论、散文、小说、随笔、美术、书法、摄影和古诗新韵等栏目发主题帖不超过4/每栏目,超过数量的主题帖子编辑可以不做点评或直接删除(回复帖不做规定);如作者一次发多首作品时,尽量在一个贴内集中发布,请勿分发。
    7、本论坛不欢迎有两个及以上的马甲出现。
    8、本论坛发帖鼓励原创,有确实值得学习的帖子转帖必须注明作者和转载地址。
  9、参与本论坛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10、法律适用:本管理办法中各项规定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管理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


第二部分:版主的任免及管理


一、版主申请条件和办法:
1、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热情和能力;有版主管理经验。 
2、对诗歌、诗词、散文诗有较高的鉴赏能力,对所申请栏目有相当的了解,省、市以上作家协会会员、诗歌学会会员优先录用; 
3、有足够的时间能处理版务,有良好的上网条件。
4、采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与公开招聘结合的办法。申请办法:所有三种方式的申请人员必须自愿提交个人简历、创作成果介绍及一定数量的作品。

二、版主的任免及管理: 
1、版主的年度调整任免由论坛高层领导召开站长、办公室、版主联席会议决定;个别调整任免由站长在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调整任免;
2、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胜劣汰,但到期需重新聘任;正常退出版主队伍的版主在退出时转为贵宾,实习期或被辞退的版主不享受此权;
3、新任命的版主要尽快熟悉论坛各个栏目的管理,实习期为一个月,没有完成论坛任务或无故不参加论坛会议的取消版主权限; 
4、任何版主必须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互相协作;不得出现诽谤、拆台、辱骂等情况,有矛盾时可以在版主会议室发帖进行交流,或告知论坛站长或副站长处理,不得私自在论坛发帖或在QQ群等公开场合发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道歉、停职反省直至撤销编辑的处理;  
5、发现版主危害论坛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版主职务;  
6、如果连续一个月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 
7、版主请假:版主如果有事无法料理版务或参加每月会议,必须提前在版主会议室发帖请假。 同时请相关版主做好工作安排。 

三、版主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1、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2、有集体荣誉感和合作意识。工作积极主动,接受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版主做好版务工作;以论坛版主的身份参与精华作品推荐、论坛发展策划、对外宣传等工作; 
3、版主必须参加论坛的大赛征稿活动,以及一年一度的论坛年选征稿活动。经常去版主会议室等公共区,参加站务讨论;关心论坛的发展,参与策划、组织各种活动; 
4、积极回帖,善于营造论坛气氛;所负责的版块在2天内不允许出现零回复的贴子;
5、必须按照栏目首席版主或超级版主的安排进行值班,并在值班日志中填写值班情况;有版主请假时主动代替值班;  
6、能引导话题,丰富版面内容,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和回答诗友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活跃讨论的气氛。  
7、帖子管理:
1)对优秀的作品添加优秀、精华,严禁为自己的作品添加推荐、优秀、精华等(具体参照精华帖管理办法);
2)对没有按照规定贴到相关版面的帖子,及时移动到正确版面。
3)删除违法、违规的帖子。
8、版主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向本站编辑的刊物以及其他刊物推荐的权利;
9、所有版主有申请休眠的权利:
(1)由于生活、工作学习及身体等原因不能坚守论坛的版主可以在版主会议室申请休眠,一般时间为三个月。
(2)如果三个月不能再次到岗的,不得连续休眠,可以申请辞职。
(3)在辞职后又有时间的原有任职经验与责任心的版主可以重新申请版主岗位,但需得到站长批准后方可重新做回版主。

第三部分:论坛管理


一、版主管理论坛要求:
1、除荣誉版主外,现代诗歌、散文诗、诗歌评论、散文、小说、随笔、美术、书法、摄影和古诗新韵等栏目的责任版主每月必须完成100帖的发帖或回帖任务,上网处理论坛事务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首席版主或超级版主每月处理(发帖、回帖、移动、删除等)论坛帖子不得少于100帖,上网处理论坛事务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诗歌评论栏目每月必须完成20帖的发帖或回帖任务,上网处理论坛事务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首席版主或超级版主每月处理(发帖、回帖、移动、删除等)论坛帖子不得少于60帖,上网处理论坛事务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2、轮流值班制度:带班版主负责对当天论坛进行日常管理,注意搜集、处理各版面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做好《值班日志记录》;调停出现的各种纷争;排查并删除、取消违规帖子(含删除政治问题贴、违规加精)。版主无法处理的,上报站长处理。
3、对论坛工作有想法或建议时,或版主之间有不同意见和观点的,须在版主会议室发帖商议,不得在论坛先发帖引起各种派别或无谓的争论。
4、对于已经开会形成决议的重大问题,全体版主要保持一致,严禁在论坛搞小团体,特别是不能与其他会员拉帮结伙,排挤他人。对于站长已经处理的问题,版主可以保留意见,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5、精华作品管理:按照精华作品管理办法执行(一般是三个版主一起商议同意)。
6、安全问题:一个论坛的和谐、稳定是头等大事,请大家团结协作,克服私心,避免出现安全问题,每天要确保每一个帖子都有人点开查看。论坛也安排了负责安全巡查的管理人员对论坛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删除处理。
7、发现争吵和不良行为,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作为诗友中的一员,版主除了在分工上有区别外其他都是平等的。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诗友。对于重大问题或有争议、难处理的问题,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并及时反聩给论坛站长。 
8、版主必须顾全大局,其言论、行为、态度应宽容、客观、公正、中立,维护网站、论坛的声誉。不可以因个人恩怨作出有损网站、论坛的事情。禁止滥用编辑职权,经查实后取消版主资格。

二、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及处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带有不良政治倾向;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使用侮辱性、谩骂性语言,攻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发布未经证实或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
11、商业广告或者夹杂不明链接的文章;
12、恶意攻击损害《诗潮流文学论坛》和社区形象的;
13、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
14、干扰正常讨论秩序(如刷屏,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论坛多次劝阻还是我行我素予以纠缠等);
15、拉帮结派、煽风点火等造成论坛混乱的行为;使用马甲顶自己帖子的行为;禁言后再注册马甲甚至发帖的行为。

    发生以上违规现象的用户,版主可以给予屏蔽、删帖、禁止发言(一周、二周、一月、半年、永久等)、封ID、开除等处罚,但事后均需向副站长、站长汇报(可在版主会议室发帖或短信联系副站长、站长),撤销、减轻、提升处罚。

三、精华帖子管理办法
精华帖是代表一个论坛的最高水平、为进入论坛学习者或刊物、媒体选稿者提供资料的地方,也是本论坛重要选稿来源。为了保证论坛作品质量,避免加精华过程中的无序操作,规范《诗潮流文学论坛》的精华帖子管理,更公平、公正地选出代表一定水准的优秀作品,本网站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精华帖子操作作以下规定要求:

(一)精华分类:
1、栏目作品精华:由各栏目版主负责,一般可操作1-2个的精华;同时主题标题加粗。
2、【现代诗歌】和每月精华卷精华:由副站长、站长负责,同时主题标题加粗并加红色,有效期为永久。
3、论坛推荐作品精华:由副站长、站长发布,同时主题标题加粗并加红色,有效期为永久。

(二)精华帖子的认定:
1、可代表一个论坛的较高水平;代表一位作者一段时期内的创作水平;代表一位当值斑竹眼中有较高水准或较好潜质的作品;
2、作品以严肃的态度对诗歌艺术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实践。作品注重对生命或大自然的真实体验、注重创新。
3、作品堪称优秀,可供写作者做范例,可作为提高初写者写作水平和技艺的参照。
4、有原创性、独到性的见解,对于诗歌建设有积极意义。
5、由三个版主商议之后,被精华的作品,谁推荐加精华的,由操作精华者写精华推荐语(300字以上)。并加盖“精华”章。
6、论坛会员如对加精帖子有异议,可直接回帖阐述理由或发站内短消息向副站长、站长提出质疑。一般情况下由该栏目版主负责处理,无法处理的上报副站长、站长处理。
5、严禁版主为自己的作品加精,严禁违规操作,不得因为人情因素而将作品质量低劣的作品加为精华。发现违规加精华者,取消其操作的精华,如版主多次被取消加精的,将在版主会议室对其提出批评,并在今后的录用中予以考虑是否继续录用。
6、严禁将自己认为的优秀作品贴到多个版面,但可以向副站长、站长申请提升到分类置顶或全局置顶。一般情况下,各栏目版主不可自主将主题帖提升到分类置顶和全部置顶,需要置顶的可向副站长、站长申请提升。【现代诗歌】非常重要的“每月精华卷”可直接全局置顶。
7、凡是被加精的作品,用户都可以点开每个版面的精华区浏览。
8、任何版主如果发现确实有遗漏的好作品而没有被认定加精的,可向副站长、站长提出建议加精。
9、各栏目版主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并认真审帖。不以人情关系进行初审,也不漏过好帖子。精华帖子要做到名符其实,宁缺勿滥。【现代诗歌】和每月精华卷精华:由副站长、站长在选稿发布时直接加精;
论坛推荐作品精华:由副站长、站长直接发布时可视作品情况适时加精。

(三)以下作品禁止加为精华作品:
1、会员有剽窃他人文字的行为,包括改写而未注明的各类作品和文章。引用他人作品中的文字必须注明原作者。
2、非本人原创作品。
3、转帖和没有获取授权的代贴作品。
4、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违反本站有关管理规定;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名誉损害或进行与诗歌无关的评论的。
5、严禁编辑给自己的帖子加精、置顶或提升主题的。
《诗潮流文学论坛》
2017年10月21日

http://blog.sina.com.cn/hezefu(QQ:404567957  欢迎您支持论坛年选征稿、出版与论坛之诗歌选本邮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8

主题

7147

帖子

1万

积分

站长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313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7 15: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论坛管理办法,参照中诗网与大别山诗刊论坛管理办法与章程(在此感谢这两个论坛),由此制定了诗潮流文学论坛的管理办法(试行),并将视情况,再做修订。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请来论坛诗人朋友与会员,仔细阅读以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后面跟帖,我们将表示感谢,并完善管理办法。
另:版主们请注意看看额,将有新的管理制度,很久不来论坛互动回帖的,至今都不能达到1000个回帖的,将陆续清理与劝退版主资格。作为贵宾处理。

请版主们尽快在上面留言赞同或支持否
http://blog.sina.com.cn/hezefu(QQ:404567957  欢迎您支持论坛年选征稿、出版与论坛之诗歌选本邮购)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28

主题

4241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546
发表于 2017-12-27 15: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遵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75

帖子

22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23
发表于 2017-12-27 16: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么长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1

主题

665

帖子

1957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957
发表于 2018-1-5 18: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84

帖子

22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28
发表于 2018-2-5 2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84

帖子

22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28
发表于 2018-2-5 21: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84

帖子

22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28
发表于 2018-2-5 21: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各位老师们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9

主题

1634

帖子

424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8
发表于 2018-4-9 10: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9

主题

1634

帖子

424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8
发表于 2018-4-9 10: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GMT+8, 2024-12-8 18:25 , Processed in 0.05001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